
(圖片來源:教協第二網站)
放假回來,工作案上放置了《讀好書》,是施泉好心替我留起。拿起來細細閱讀,看到一文標題寫著《文字版權大賊》,神經條件反射——只瞥見內文有 Paulo Coelho 的大名,不禁就問:誰是大賊?
答案:他本人。
故事是這樣的:早在兩年前,Coelho,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的作者,每天把自己已出版的小說放在自己的 blog,還著他在世界各地的「粉絲」把作品的翻譯版本上載互聯網。這樣的舉動固然讓出版社震怒,不過這個「賊」就是作者本人,而且他實在太過「大師級」,屈服的當然就是出版社——今年二月起,出版社於網站上提供五本小說的足本電子版,免費讓所有網友閱讀。這決定讓 Coelho 十分滿意,並回饋出版社和讀者——每個月提供自己的一本小說作免費電子書用,為期一年。
看完這個故事,除了高興有大師「出手」迫使財團分享「版權」,雖然不算完美的「知識產權共享」,卻為這概念走出了第一步。
「知識產權共享」這概念,於香港實在貧乏得可憐。香港人對版權法例的不熟悉、對知識產權概念迷糊(例如創作人和版權持有人可以是兩個不同的個人或團體),也就更遑論知識產權共享了。知識產權共享很容易和「侵犯版權」混淆,因為兩者都牽涉創作以及「使用他人作品」,不過兩者其實大不同:知識產權共享是放寬自己的作品的創作權限,與人分享;侵犯版權是私自盜取他人的作品為己用,行為自私,等同偷竊。
「近年」興起的 wikipedia 是知識產權共享的佼佼者。我這裡用「」括起「近年」,是指香港人這幾年才認識 wikipedia:學生做功課做參考,老師從這裡找教材資料,就連新聞界都有報道相關的新聞和消息。不過問題是,在使用 wikipedia 的同時,有幾多學生、老師,甚至普羅市民,明白 wikipedia 的理念——在公開平台上理性討論,無私地奉獻自己的知識及知識再造?
其實香港人都幾貪心,喜歡吃免費午餐,瀏覽網站享用各種內容使用各種服務最好不用錢,免費任看;能夠「又食又拎」就更「完美」,一個按鍵「下載」或「列印」,用作保存;然而當牽涉自己的「作品」,把關就嚴謹得多了。
我曾在某專題網站的討論區內,看到幾位網友的討論,大概說自己一些張貼於留言板的攝影作品被人抄走剽竊,甚至用作商業用途。幾番交涉無效後,以後張貼的新圖都會加上大大個浮水印,又或者大大個字寫著「 XXX 作品」、「不准翻印」之類。
我看過那些加了浮水印或者 logo 字的照片。那些浮水印實在大得厲害,放在圖中央,佔畫面60%,看起來很礙眼,有圖片的細節甚至被浮水印糊模了,看不清楚。我覺得這舉動很可笑,也太「小家」——張貼在網上就是想跟大家分享,為什麼要左加右加,左防右防?而且,有心盜用剽竊作品的話,怎樣防也防不了!
剽竊盜用人家的作品絕不應該(事實上,這的確阻礙了知識產權共享的發展。試想有多少人因怕人剽竊盜用自己的作品而不願分享自己的作品?),但為了這些犯法的舉動而讓自己與人分享的作品可觀性減低了,這又是否作者和讀者所願?
牛頓有名句:「站在巨人的肩膊上」,正好是知識產權分享的要點。知識的發展永遠都是從前人的成就而來,就算是多麼史無前例的學說和理論,總要有前人知識和經驗的累積發展而來,絕不可能憑空創造、一蹴成就。知識的累積,就是靠各人所識所想與人分享,人類文明才可得以「繼往開來」。




